鳳凰衛視廣告業務辦理須知
鳳凰衛視的廣告價格公開、透明,廣告主和廣告代理公司可以登陸鳳凰網( www. ifeng. com) 查看, 或與鳳凰衛視廣告各營業單位聯繫, 索取最新的廣告價格表。
1、在鳳凰衛視各頻道投放廣告, 均須履行“ 先付後播, 款到播出” 及“ 按時段定價、 隨機播出” 的原則。
2、由於鳳凰衛視廣告篇幅原因及受眾的收視行為,一般只能安排長度不超出 30秒的廣告版本(含 30秒)。廣告主或代理公司需投放長度超過 30秒的廣告, 須提前諮詢鳳凰衛視廣告各有關營業單位。
3、鳳凰衛視各頻道的各時段廣告,在出現本須知第 3 條至第 8 條的情形時, 原則上按中國大陸電視業的行規執行。
廣告主或代理公司指定正一和倒一須加收 20 %, 正二和倒二加收15 %, 正三和倒三加收 10 %。
若廣告主、 代理公司在指定欄目或指定時間的同時, 又指定廣告視窗及正一或倒一等位置, 須另行計算收費方式。
4、由於鳳凰衛視各頻道廣告是“ 時段定價” 及“ 隨機播出”,所以在篇幅及資源的限制下, 凡在鳳凰衛視中文台及資訊台指定欄目或指定時間播出廣告, 均須根據廣告播出內容、 類別、性質和指定的具體欄目及廣告段位等不同情形按新計費方式核算。具體將根據廣告主或代理公司提供的產品及需求, 由鳳凰衛視對應的廣告各營業單位提供有關計費方式。
指定欄目播出是指: 廣告主或代理公司將投放廣告指定在某個欄目內或欄目前後某廣告時段播出。
指定時間播出是指: 廣告主或代理公司將投放廣告指定在具體的起、 止時間內播出 。( 例如: 指定AM 8: 05 – AM 8: 30播出 )。
5、在鳳凰衛視各頻道投放的廣告,一個版本原則上只能出現一個產品、品牌或企業名稱。若版本中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產品、品牌、企業名稱等, 須提供其屬同一廣告主的相關證明文件, 此時, 將根據廣告片中的品牌數量、長度、位置等因素, 在價格計算方式上會有所不同, 收費有差別; 若同一版本中出現了協力廠商的產品、品牌、企業名稱等, 廣告主或代理商須提供有關權利人的授權書,由鳳凰衛視根據版本中品牌、產品、公司名稱出現的數量、長 度 、 位 置 等 具 體 情 況 決 定 收 費 比 例 , 一 般 增 加 比 例 在30% – 85% 之間。
6、一個欄目只能由單一企業( 品牌)具名。具名贊助的廣告主如要在具名贊助權益中播出其旗下的其他關聯企業品牌廣告, 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進行審核, 並須在旗下其他企業品牌的廣告中加入該具名廣告主的“ 商號” , 如華潤怡寶、華潤東阿阿膠等, “ 商號” 包括該具名廣告主商號的字頭及字頭的配音。在同一具名贊助合同中, 該集團旗下其他關聯企業品牌不可超過兩個, 且這兩個其他品牌的廣告只可安排在欄目外播出, 不可安排在欄目內播出。 超越此規定, 須按另類辦理。
7、在簽訂具名廣告合約時, 廣告主可用其商號來具名, 如“ 南山” 可用“ 南山集團” 、“ 徐工” 可用“ 徐工集團” 等以此類推。為了保證廣告主品牌的商譽及市場的延續性及受眾的心裏接受度, 一個欄目只能由單一企業( 商號/品牌) 具名。 如要把具名名稱或欄目內廣告在執行過程中改為由同集團旗下其他公司商號或品牌來播出, 屬有損廣告主商譽的行為。原則上不可行。但如在廣告主自己堅持的前提下, 可根據播出內容重新計算費用並修訂有關合約。已簽合約如在執行中途要把廣告權益更換為同廣告主集團旗下的其他商號或品牌, 按合約規定屬違約行為, 但為體現鳳凰電視廣告的人性化, 可對已簽合約的權益進行重新計費並修訂有關合約。
8、廣告主或代理公司投放白酒產品廣告,廣告價格在各時段價格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加收。 白酒企業的企業形象廣告不加收費用。
9、特別消費品及其相關的品牌企業形象廣告, 在鳳凰衛視中文台各時段播出, 須於現價格基礎上附加 12% 。
10、 遇有鳳凰衛視各頻道推出重大活動、 特別節目、 重點欄目的具名、 聯合、 特約等贊助方案的廣告價格及指定位置的收費比例, 須以鳳凰衛視屆時特別就此發出的建議書訂明的價格及折扣爲 準。
11、 廣告主或代理公司不可以小於所購買廣告時長的多條廣告版本累加的形式播出, 例如: 不允許以同一個 5秒廣告版本重播三遍或以一條 5秒以上與不相關的產品充頂一條 15 秒廣告。
12、 含有以下內容的廣告不可以播出: 進行個人或政績宣傳; 以新聞報導形式發佈廣告, 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以及其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可播出的內容。
13、 60 秒以上( 含 60 秒) 的廣告應當與其他電視資訊相區別, 須在廣告中自始至終加打“ 廣告” 字樣。
14、 廣告中涉及使用他人形象、 名義或著作的, 須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檔, 如: 代言協議、 版權或著作權《 授權書 》。 廣告中出現他人做產品證言的, 必須提供與本人真實使用情況一致的證明與身份證。
15、廣告帶須在播出前 7個工作日前送達鳳凰衛視指定的地址。如因代理公司或客戶延誤送交或錯送、誤送廣告材料導致錯播、漏播等情況, 鳳凰衛視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6、 在簽訂合同時, 代理公司或廣告主應提供以下資料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明及其它有關證明等; 涉及藥品、醫療器械、食品和化妝品等, 須按香港及廣告播放地有關電視廣告播放的法律及法規的具體規定辦理。在辦理過程中, 鳳凰衛視將提供有關的指引。
17、簽訂距離播出日 30 天以上的廣告合同,須在簽訂廣告合同起的 7 天內, 支付合同總額 10% 的保證金, 並在距廣告播出日 15天前支付不少於合約總額 25 % 的首筆付款, 餘款按合約簽訂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支付。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項的廣告合同, 將會被電腦系統自動刪除。
18、簽訂距離播出日 7天以上、30天以內的廣告合同, 須在簽訂廣告合同的同時, 支付合同總額 10% 的保證金, 在距播出日的 7天前支付不少於合約總額 25% 的首付款。餘款按合約簽訂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支付。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項的廣告合同, 將會被電腦系統自動刪除。
19、簽訂距離播出日 7天以內的廣告合同, 應於簽約的同時, 支付合同總額 10% 的保證金及不少於合約總額 25% 的首筆付款。餘款按合約簽訂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支付。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項的廣告合同, 將會被電腦系統自動刪除。
20、 簽訂播出執行期在 31天以內( 含 31天) 的廣告合同, 須在簽約同時一次性付清全數廣告款項。
21、 以傳真方式簽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約中簽署的日期即爲合約的生效日期。
22、 如未按合約訂明付款, 該合同將被電腦系統自動刪除。
23、已付款的合同, 在播出前 7 天要求停播者, 可退款 50% ; 在播出前 3天或播出中要求停播的, 概不予退款。
24、 如廣告主或代理公司提供的廣告材料之全部或部分在播出後涉及侵犯任何團體或個人的任何權利, 或發生糾紛時, 鳳凰衛視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5、 補償原則。 鳳凰衛視各節目的播出日期及時間, 以鳳凰衛視最後公佈、實際播出爲準。 遇重大節日、重大報道或特別報道, 導致正常時段廣告隨節目提前或順延播出, 按國內電視行業行規, 均屬正常情況。客戶的廣告播出由於突發事件、重大節日和不可抗拒原因而發生變更, 如變更後的時段價值小於合約約定時段價值, 或在同時段內提前或延遲 90分鐘以上播出的, 鳳凰可按合約約定的“ 錯一補一、漏一補二” 原則給予補償。變更後的時段價值等於或大於合約約定時段, 或在同時段內提前或延遲 90分鐘以內播出的, 不予補償。
26、 鳳凰衛視廣告營銷機構對本規定擁有最終解釋權。
鳳凰衛視媒介服務中心
2022年 5月 20日